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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专访丨王洪:创新律所模式 打造服务企业大平台

作者:         发表时间:2019-11-28         浏览次数:1759次

年轻时做律师,他就是陕西律师界的知名律师;后来创办律师事务所,他更是第一个吃螃蟹。

开创律师事务所公司化运营模式,为陕西律师界培养和输出了一大批优秀的行业从业者——他就是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人之一王洪。




他表示,洪振律师事务所作为一家民营企业,核心竞争力就是法律服务,而公司化管理使得律所较好解决了服务核心的“人”的问题,稳固的服务团队正好解决了企业需要全方位优质服务的诉求。


- 律师转型 -

开办律所自己创业


11月28日,记者一行来到位于西安南门外长安国际大厦内的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在这一组钢化玻璃结构的大厦内,入驻的多是跨国公司或者上市公司,能在CBD的核心占据一层楼,其实力可想而知了。




王洪于2003年开办律师事务所,至今已走过了16个年头,在律师事务所公司化管理上走出了一条具有行业标志性的创新之路,带领“洪振”成为陕西法律界的一个品牌,他本人也先后获得过西安市十佳律师、十大杰出青年、陕西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等荣誉称号。




其实,王洪在开办律师事务所之前在圈内就已经很有名了。1997年,王海打假事件已成为全国热点,其带有个人操作痕迹的行为合法性在他所到城市闹得沸沸扬扬,没想到他在西安之行却遇到了“阻击”,带头发声质疑其合法性的就是律师王洪。


“当时自己也年轻,没想那么多,就觉得个人充当打假的主体不合适。”回想当时的情形,还能看到当年作为年轻律师身上的正义感。在充分了解了整个事件来龙去脉后,王洪撰写了法律评论性文章《王海,打假还需靠政府》,并在省内各大知名刊物上发表,一时引起全国的关注和热议。在一片质疑声中,王海未在西安取得“战果”,王洪替西安的商业企业打了一场漂亮的维权案。


成为知名律师后,王洪有了新的目标,计划成立律师事务所。“做一个律师能量有限,如果能带一个团队,那发挥的作用肯定更大。”王洪说,是改革开放改变了社会对法律的认知,让律师有了社会地位,自己赶在那个时候进入律师行业并一路走来,始终怀着一种对行业的情怀。




2003年,王洪牵头,与几个同行以合伙人形式成立了洪振律师事务所。说起“洪振”的名字来由,王洪坦言,“洪”取自己的名字,中间的“振”字,深层意思就是“振兴法治、振兴中华”,“名头似乎有点大,但真心想在推进法治社会的进程中做一些事情。”



- 培养团队 -

开创“全员授薪”管理模式


国内的律师事务所实行的多是合伙人制度,律师挂靠在某一律所,平时不拿工资,有了案子收益与律所分成,王洪在从业之初也经历了这个艰难的过程。




“对于刚入行的年轻律师,没有经验,平时也很少有案子,这样吃饭问题都难以保障。”王洪说,年轻律师群体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的践行者和中流砥柱,在全国律师行业内,年轻律师的生存都是一个难题,年轻律师需要自行寻找案源,没有业务就没有收入,这种情况导致大量的年轻律师因为基本生活问题脱离法治建设队伍。


王洪尝试改变这一现状。“开始两年也只是摸索,比如以借款形式为年轻律师先支付一些生活费等,后来,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一套比较成熟的制度。”王洪介绍,这套全新的管理体系的核心就是只要进入律师事务所,就成为律师事务所的正式员工,通过业务考核,按月领取工资。“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更像一个公司,年轻律师从实习开始,一直到转正都是带薪的,解决了年轻律师的生存问题。”




这就是王洪在行业开创的全员授薪管理模式。这一模式为年轻实习律师提供了保障,解决了他们的生存和成长问题。为此,这些年王洪作为律师事务所的大股东也支付了大量的资金,使年轻律师能够很好的专注业务,一批批年轻律师走出了洪振顺利成长。




十多年来,洪振律师事务所投入资金数百万元用于支付年轻律师的工资,这些年轻律师,有的已成为洪振律师事务所的骨干,有的进入到其他律所,还有的进入到公检法司队伍,为社会法治建设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从合伙人模式到公司化运营,王洪成为西安律师行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他表示,薪酬制在律师行业至今还是一种新的管理模式,需要更多的探索来进一步完善和推动,“我坚持到现在,除了有一种情怀,主要还是通过实践,已逐渐看到这一模式的更大的现实意义。”王洪说,公司化的管理让服务在规划化上有了提升,同时薪酬制的体制既培养了人,又稳定了队伍,对于律师事务所来说,有了稳定的团队就能更好地解决重大案件的人员配备问题。


- 服务民企 -

打造“24小时全天候服务团队”

2018年,洪振洪振律所共办理277起行政案件,为全省最高。王洪说,这些案件出现在依法行政和政府工作的各个环节中,通过这些案件使政府的法治化有了极大的提高。




王洪说,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作为管理城市的政府,会遇到越来越多的涉法涉诉案例,包括规范程序文件、执法合理性等,特别是城市改造中出现的相关手续、前后政策对接的法律依据等,越来越凸显了法律在解决问题上的重要性。




近几年,王洪先后被聘为西安市政府、高新管委会、西咸新区沣东管委会、灞河新区管理委员会等数十家政府机构的法律顾问,王洪把自己的事业与城市的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我们对于出现的法律冲突问题,首先要把相关规范文件、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都一一梳理出来,寻找到法律依据,为城市发展提供一些促进性的工作。”


在王洪看来,在当前发展环境里,律师事务所的核心竞争力就是法律服务,而作为公司化管理的洪振律所,在稳定的团队上正好解决了服务对象的诉求,在服务一旦有诉求即可提供全方位服务。




2015年,西安市工商联成立了西安市工商联法律服务中心,聘请王洪为法律服务中心主任,为市工商联八十多家商会和民营企业长期提供日常的咨询、维权、免费培训等法律服务。近两年,随着民营经济快速增长,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新问题,需要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法律服务中心累计解决法律事务金额数亿元,参与调解纠纷40余起,受到工商联和民营企业的广大好评。


2018年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西安经济服务发展联盟成立。联盟秉承为民企服务的精神,先后促成每一天连锁超市和利安集团的便民服务项目;开展“陪你走一程”活动,为高科技创新企业免费提供前期综合服务,加以扶持。


王洪说起一个案例:就在11月份,有一天已经是晚上九点多钟,一家与律所合作的政府部门打来电话,说有紧急事务需要律所协调服务。王洪放下电话就通知团队的律师,不到一个小时,一个临时组队的团队就搭建起来,并连夜赶往事发地。抵达后,团队没敢停歇,按照分工立即介入事态调查分析,并以最快速度拿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在王洪律师事务所的服务团队的齐心努力下,一场突发事件及时得到平息,团队的及时有效、全方位服务得到了合作单位的肯定。


 “近几年营商环境虽然有了明显的改变,但社会对企业家还是有一些偏见,在法律应用上还带有些不太公正的地方。”王洪说,在许多涉诉案件中民营企业家往往是弱势的一方,除了全社会的法制意识有待提高,舆论环境也很重要,而作为行业从业者,不仅要在案件上替民营企业维权,还需要在法律咨询、宣传等服务上给予民营企业最大的帮助


- 坚持创新 -

希望为“一带一路”搭建合作平台


王洪作为法律工作者,充分谏言谏策,提出民营企业保护维权的理念,以政协委员身份提出很多涉及民生、环保、法治建设、治安治理、城市发展方面的重要提案,尤其在法治建设和司法的营商环境方面,受到省市各级政府的好评。




2018年7月,西安市公安局与环境保护局共同拟定发布了《关于禁限行高排放老旧汽车的通告》,其核心一条就是将10年以上汽油车纳入高排放并禁入三环,其征求意见稿一经发布就在社会上引起强烈热议。


“当时不是听证的问题,而是政府相关管理部门行政行为违法,影响到其他人的基本权利,对车主造成一定的损失。”王洪说,在接到一些市民的咨询甚至投诉后,洪振律师事务所及时发声,从法律规范层面在舆论上给予公众基本权利的支持,最终该规定也被叫停实施。


王洪还积极参与西安市经济建设,招商引资,在高新开发区的建设过程中,提供法律帮助,使其成功融资一百五十亿,为高新区的发展做出巨大贡献。近两年,洪振律所还多次参与到政府的土地整理和回收业务中,保障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强执法环节中的规范性,确保依法征收。


总结从业经历,王洪把自己的创业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从创办律所到公司化运营模式建立,主要是尝试和摸索;第二阶段律所进入相对成熟,主要是搭建平台,验证新模式的过程;而近四五年到了第三阶段,坚持新的模式,在业界逐渐形成自己的品牌




“到现在应该说没有困惑了,看清楚了自己的优势,希望将这一模式更自信地坚持走下去,在业界形成品牌模式。”王洪说,未来希望洪振律师事务所能在“一带一路”战略落地过程中,走出去搭建更大的平台,与“一带一路”沿线城市建立更多的合作机制,在“一带一路”战略推进中实现共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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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西商总会微信公众号

文/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张小刚

图/视频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佟琪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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