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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废”品下乡,不能让农村独吞苦果

作者:         发表时间:2018-03-20         浏览次数:769次

央视3·15晚会总导演尹文表示,采访发现农村市场成了很多消“废”品的倾销点,这个“废”是哪个“废”,我们过去认为是消费的“费”,而现在是废品的“废”,大量不合格的产品进入到农村市场。

春节返乡,笔者与亲友们交流的过程中,听到了他们关于消“废”品的吐槽——善于伪装的商家很会忽悠人,将手中的商品吹得天花乱坠,让农民有一种“好事来敲门”的错觉;使用没多久,假冒伪劣商品就上演了“现形记”,而商家早已不知所终。笔者的大舅妈购买了一个电饭锅,没用两次就坏了。

伴随着社会变迁,当今的农民越来越多地进入或者被卷入到一个开放的、流动的、分工的社会化体系之中,与传统的封闭的小农经济形态渐行渐远。不论是进城务工,还是在家乡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抑或做起了各种各样的小生意,荷包逐渐鼓起来的村民,有了更强的消费能力。

农民的“钱袋子”,会成为一些人觊觎的对象。生产假冒伪劣商品的小作坊、小企业,与小商店、小卖部、小超市等中间商,形成了利益合谋。消费具有符号属性,具有社会表现和社会竞争的功能;那些“舍得”消费的人,往往能够在熟人圈子得到更多的尊重、信任与社会认同,更有“脸面”。

伴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适应农村的自然环境、由当地人在生产生活实践中总结出来的传统的地方知识,逐渐被现代的外来知识所替代。一些乡村的孩子们宁可吃各种来路不明的辣条和零食,也不喜欢吃让人放心的农家菜。五花八门的广告,不断刺激着消费者的心灵、情感与欲望,驱动着农民为自己或者孩子们“买买买”。

滥竽充数的假冒伪劣商品之所以能够利益变现,和消费者品牌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的淡漠密不可分。不少村民不知道如何去判断商品是否过期、是否“移花接木”、是否为“三无”产品,在合法权益遭到侵犯之后也不知道如何去维权;农村地域广阔、市场监管力量难以有效覆盖和及时“下沉”,为假冒伪劣商品提供了生存空间。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不法厂商,在乡村这一夹缝地带与边缘地带寻找到了商机,让乡村成为假冒伪劣商品的狂欢地。

让消费品更有品质、更加靠谱,乡村显然不能成为市场监管的空白地带,不能让农村消费者独自吞下消“废”品这一苦果。只有提升知假售假的违规成本,加强对消费者的培训与引导,压缩“钻空子”的生存空间,消“废”品才会无所遁形。(红网)(洪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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