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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洪律师荣获“第三届陕西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荣誉称号
作者: 发表时间:2015-01-09 浏览次数:1374次
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洪律师
荣获“第三届陕西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荣誉称号
1月8日,在陕西省第三届全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表彰大会上,洪振主任王洪律师荣誉当选“陕西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陕西省第三届全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表彰活动,是由陕西省委统战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陕西省工商业联合会联合开展的。 省委书记赵正永、省长娄勤俭、省政协主席马中平、副书记孙清云、副省长王莉霞等领导出席了表彰大会,省长娄勤俭主持会议,省委书记赵正永作重要讲话。共有33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受到表彰。
洪振主任王洪律师是此次陕西省法律行业唯一受到表彰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