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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访、非法上访的法律后果

作者:         发表时间:2023-08-11         浏览次数:160次


 

 

信访是公民的权利,公民有权通过合法途径保护自身权益,依法合理表达诉求。中共中央、国务院2022年印发《信访工作条例》, 公民应当依法有序上访,合理表达信访诉求。

 

1.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单位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

 

2.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涉及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政法部门提出。

 

3. 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4. 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机关、单位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机关、单位,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

 

(二)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

 

(三)侮辱、殴打、威胁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毁坏财物;

 

(四)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

 

(五)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

 

(六)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行为。

 

 

 

非法上访、过度上访或导致刑事犯罪

 

 

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在非法上访中的主要表现形式有:随意殴打、辱骂、恐吓、追逐、拦截接访人员或其他群众,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共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近年来,有群众因不服法院判决,在国家机关工作场所吵闹,公然辱骂、殴打法院工作人员,干扰正常工作秩序、妨碍司法人员依法履职。有的当事人采取极端方式,携带凶器直接危险法官人身安全,多次扰乱政府、司法等部门的正常工作秩序,威胁、故意伤害政府工作人员,构成寻衅滋事罪。

 

 

 

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

 

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是指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2019)01刑终169号案件中,当事人樊某某在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举行集会的情况下,在十几个微群信中发送通知,组织人员到省政府信访接待大厅周边进行集会,在公安机关出警要求撤离的情况下,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了省政府信访接待大厅及周边的正常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集会罪,依法予以惩处。

 

 

 

妨害公务罪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广东省高院(2020)粤刑申456号判决中,叶某某和数十名残疾人趁上班高峰期在某管委会门口聚集,要求政府解决残疾人低保问题。以拉横幅堵门、并一字排开坐在地上堵塞门口的方式进行闹访,不让车辆进出,造成管委会工作人员不能正常上班。地方街办信访维稳中心副主任吴某接到单位通知后到现场劝解过程中,叶某某手持一根竹棍,对吴某头部、手部等部位进行多次敲打,致人重伤,以暴力方法阻碍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公务,符合妨害公务罪的构成要件。

 

除以上列举罪名外,过度上访、非法上访还可能会涉及到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交通秩序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等。极端的上访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可能要承担沉重的法律后果,因此,对于那些有理诉求的访民,希望能通过正确渠道主张自己的权益,切记不要被他人利用给国家和社会添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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