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餐饮王牌之争
长期以来,西安一直有两家“老米家泡馍”,两家都是客流不断。2016年5月,西安市著名老字号企业“老米家”30类商标持有人米金龙一纸诉状将“西安市新城区米菊英泡馍馆”和“西安市碑林区菊英泡馍馆”及大众点评网、美团网诉至法院,要求各方停止侵害其商标权,并要求赔偿损失近百万元。
洪振律所接受被告“老米家”的委托,通过商标的使用类别、商标的显著性、是否为商标性使用等方面确定思路,并深入回访商业区进行大量的调查,调取了相关的人证、物证、视听资料等证据,案件经过一审、二审,中院与省高院全面认可了律师的意见、采纳了律师所举证据,驳回了对方的全部诉讼请求,使委托人在西安市开设的多家“老米家”泡馍馆的发展没有受到影响。
本案的胜诉彰显了洪振律所在知识产权方面案件的业务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