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管局、高新管委会关于秦某行政赔偿案
2018年西安市雁塔区丈八街道办事处陈林村集体土地征收工作中,陈林村秦某在被征收区域内的砖混结构房屋被征收拆除,秦某向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赔偿房屋拆除损失1630万元。
征收时房屋及附属物评估总价值仅为188627元,诉讼中经二次评估房屋价值907万元,法院一审、二审均按照评估价值上浮判决赔偿秦某房屋拆除损失一千万余元。
洪振律师代理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后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申请再审本案,深入挖掘案件背景事实,收集新证据,证实原告实际非村民身份,非法取得宅基地的事实情况,并向法院说明评估报告存在的根本性问题,并不能当然地直接作为裁判唯一依据,同时提供地区同类型安置补偿标准材料和实际执行情况,获得省高院采纳。省高院还在本案裁定中对西安法院审理同类型案件作出了裁判标杆,并指令西安铁路运输中院再审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