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某故意杀人案及附带民事诉讼案
本案被告潘某伙同周某、王某、屈某、郭某等四人到任某合法经营的棋牌室,将任某和被害人樊某围堵室内,持刀将任某前夫樊某杀害。案发后,周某、王某、屈某、郭某四人仓皇逃离,被告潘某胁迫任某离开棋牌室,意欲杀害任某,后任某趁机逃脱。随后,潘某又至任某娘家,持刀将任某母亲邹某及任某儿子割伤后逃离。经鉴定,邹某、任某的损伤属轻伤一级,邹某构成十级伤残。
办案律师接受被害人任某家属的委托,担任被害人代理人。办案律师接受委托后反复向法庭陈述被害人所遭受的损失,强烈要求人民法院追究被告潘某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并要求被告给任某母亲邹某及儿子任某带来的所有损失承担责任。
经过办案律师不断细致的工作和强烈的请求,最终人民法院判决严惩了凶手,还被害人以公道,受到委托人热情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