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振每一位客户,都拥有全体律师服务的资源

洪振普法

电梯事故频发,责任由谁承担

近日,重庆一小孩乘坐电梯时突然发生故障9层极速下坠负3层淡定小哥上演教科书式自救最终平安走出电梯,见到妈妈后哇哇大哭......


近年来,电梯“伤人”事件时有发生,从厢式电梯失灵坠落到电动扶梯故障空板,乘客轻则扭伤,重则残疾,该向谁主张赔偿?


01出了电梯坠落事故由谁负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乘坐电梯发生电梯坠落事故,如果是因为电梯质量不合格造成的,由生产厂家负责;如果是因为管理、维修、保养不到位,由物业公司、维保单位负责;如果是因为乘坐电梯的人员违反电梯操作须知,错误操作等原因造成的,由电梯的使用人负责。


02什么是过错推定原则?


 过错推定原则不是由受害人举证证明,而是从损害事实本身推定加害人有过错,并据此确定加害人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被害人不必举证对方的主观过错,而是直接从损害事实的客观要件及它与违法行为的因果关系中,推定行为人主观有过错;如果行为人认为自己在主观上无过错,则须自己举证,证明成立则推翻过错推定,否认侵权责任,反之则应承担侵权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