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企业家酒后袭警、涉嫌妨害公务案
2019年08月30日,罗某因醉酒状态与他人发生冲突,办案民警接警后到达现场。罗某因醉酒拒不配合,民警经口头传唤无效后将罗某强行带离,其间罗某对民警进行击打,造成民警张某轻微伤。在将罗某带回派出所之后的询问过程中,罗某对办案民警进行辱骂,并用脚踢民警安某右大腿,造成安某软组织疾患。同年罗某被拘留,后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检察院量刑建议判处罗某有期徒刑一年。
洪振律所接受罗某委托后,全面整理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材料,积极与检察机关、人民法院进行多次沟通,提交案件情况说明和辩护意见。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侦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中强调“慎重逮捕涉嫌犯罪的企业管理者、关键岗位人员和科技人员”倡导企业家精神、保护企业家产权、改善营商环境,综合考虑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刑罚效果,提出被告人罗某罪轻,从轻、减轻处罚的建议,最终罗某被处以罚金10000元结案。本案判决公平公正,结合情、理、法,审理结果被各方接受,客户对案件办理满意度非常高,也是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优秀案例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