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赵某以国外网站为依托,介绍身边人参与该网站所谓的投资活动,在其发展下近百人参与。而该网站在每人参与后均会给予赵某一定的报酬,前期该网站按照与受害人约定的投资回报率支付相应的“分红”,后该网站因资金问题导致无法支付。经受害人报案后,赵某被陕西某地方警方抓获。
洪振律师担任马某辩护人后,立即前往公安局,经与办案警官沟通,了解到本案嫌疑人为该网站陕西负责人的下线,陕西负责人已经被四川某地法院判决。律师立即展开会见工作,向嫌疑人解释法律规定,另一方面结合在案证据与办案经验向检察院、法院反映案件事实。最终,犯罪嫌疑人被判处缓刑。
本案中,洪振律师用实际行动践行了辩护人职责,维护了嫌疑人赵某的合法权益。